狗证是养狗家庭的标准配置,
不过有不少犬主对狗证的理解往往都有一个误区,
觉得狗证并没有神马卵用,
无非是管理部门收费的一个借口。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狗证赋予了养犬者什么样的权利?
又规定了何种义务?
一起听听法律专业人士的解答。
从律师的角度来说,
无论看到什么首先考虑的就是其合法性。
在以往和宠友交流过程中,
我们曾多次问及“狗证”的问题,
但得到的答复却很不乐观,
大多数的宠物饲养者,对“狗证”不怎么在乎。
也许宠物主人对于狗证的认知态度
与其所在地区对于犬只的管理力度有直接关系,
即便如此,
很多宠物主人也没有真正理解狗证的作用,
更为典型的态度还包括“狗证是完全没意义的”、
“这玩意儿可有可无”、“就是为了敛财”等等。
作为律师,我觉得有必要给广大犬主强调一下狗证真正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为让大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特此摘抄一段法条:
《北京市养犬登记和年检管理办法》*十九条 对养犬人违反规定处罚条例:不办理养犬登记或者年检的,由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罚款。
(以北京为例)
根据上述规定,在北京地区,
如果您家的狗没有办理“狗”,
有可能面临“由机关没收犬只”的风险。
而被没收的犬只假如不能及时补办,
就会被送到动物收容所,供他人认养。
收容7日后仍无人认养的,则会进行人道处理。
从管理成本上考虑,
这个处理方法是官方乐于使用
并且也是国际上通用的流浪动物管理办法,
只是想到狗狗会被夺去性命,
很多人都觉得这措施太过残忍而无法接受。
所以,办理《养犬登记》
(俗称“狗证”)是很有必要的。
养犬登记制度的初衷,
是要提高宠物饲养者的责任意识,
规范养犬行为,
特别是通过这一制度
了解养犬人群的规模及真正需求,
以便对政策进行调整。
《北京市养犬登记和年检管理办法》有以下规定
*四条,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先征得住所地居民**、村民**的同意。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居民**、村民**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发给养犬登记表,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五条,养犬人应当自取得住所地居民**、村民**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携犬到住所地区、县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养犬登记表;(二)住所地居民**、村民**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三)与住所地居民**、村民**签订的养犬义务保证书。
这两条规定要求所有人
在养狗之前都必须要征得
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同意,
然而不少想养狗的人
会觉得自己养狗跟其他人没有关系,
因此对这两条规定颇为抵触。
不过,作为一名常年关注宠物饲养纠纷的律师,
我较力赞赏此规定。
如果此规定能够得到严格执行,
养犬人与非养犬人之间的冲突将在事前得以缓冲。
任何一个负责任的犬主都必须承认,
饲养宠物犬绝不仅仅是自己一家的事情,
它对周围邻里的生活质量也会产生影响。
每一位宠物犬饲养者都应在饲养宠物犬之前,
了解并做好准备承担自己的责任,
这样才能提高宠物饲养者的责任意识,
避免邻里间因宠物引发冲突,
为可爱的宠物们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不得不说,现在很多人对宠物犬有着较强抵触情绪,
很大程度是因为一些饲养者不注意饲养责任导致的。
办理动物健康*
*八条,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应当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并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证。
这一条,我想理智的宠友应该能够接受。
卫生安全的重要性,
在“非典”过后想必每个中国人都有了足够的认识。
更何况需要严格进行宠物犬管理的地方,
往往都是人口高度密集的城市。
即使不考虑这些因素,
较起码,我们都不希望自家的狗狗
生活在一个犬瘟横行的城市,
每年多为自家狗狗进行一次体检,
也是对小家伙的健康负责。
以上几段法条,
只是办理“狗”要尽的基本义务。
一名合格的宠物饲养者,
需要承担的义务还有很多。
我们在宠物身上得到了太多的欢乐,
为此承担更多的义务,其实无可厚非。
但在实际生活中,
为什么大家对狗证的重视程度依然这么薄弱?
这一点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执法
不严稀释了狗证给予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前在我们国家,没有严厉的执法,
往往就没人在乎什么法定义务。
对此,我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既然“有法可依”,
就难免执法部门突然“执法必严”起来。
例如城市在举行一些大型的政治、文化活动时往往需要整顿市容环境,
无证犬只通常就会成为重点清理对象。
此外,在涉及到一些因为养犬引发的邻里纠纷时,
有合格的豢养资质也能避免沟通过程中的一些麻烦。
总之,于情、于理、于法、于利,
办理《养犬登记》都是有利无害的。
顺带说一句:
本狗子嘟嘟有身份证哦,国家承认好狗民